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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: Chih-Hao Chang
2010年7月14日 星期三
楊志良:僱傭關係說不清 長庚將降為地區醫院
衛 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指出,衛生署將清查長庚醫院醫師人力,若違反「醫療機構設置標準」,長庚就必須關院。
長庚醫院則表示,從開辦以來即已規定醫師必須在 長庚專職從事醫療服務,詳細作業方式將會向衛生署進一步報告說明。
長庚醫院先因超收院內醫師健保費,林口院區日前遭健保局開罰一.五億元,最近又被檢舉,疑似 把雇主該負擔的七成勞保費,轉嫁給主治醫師;由於長庚一再堅稱與醫師是合夥關係,罹患感冒的楊志良昨日抱病召開臨時記者會,明白指出,若長庚堅稱是合夥經 營,因不符「醫院評鑑基準」,將被連降兩級成為地區醫院。
長庚醫院的主治醫師長期以駐診合夥人的身分報稅,所得稅可打八折,根據財政部規定,以駐診拆帳制報稅須為「零底 薪」,但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:「長庚在醫院評鑑中所呈現的資料,醫師有基本薪資,並非零底薪,長庚顯然有兩本帳,不是欺騙國稅局,就是欺騙衛生署。」
楊 志良激動地說:「醫院接受評鑑時,就是僱傭制,報稅時,卻又變成合夥制,怎麼可以這樣?」醫院評鑑基準要求醫院訂定合理的基本薪資,如果長庚採取零底薪的 合夥制度,此一項目不合格,就不能成為醫學中心。
楊志良指出,除了長庚醫院外,還有很多醫院也在遊走法律邊緣,嚴重侵蝕了民眾的醫療照顧與 保障,衛生署已全面清查完畢,「等處理完長庚,其他醫院就知道怎麼做了」。
財政部賦稅署表示,如果長庚醫院有兩本帳,要看衛生署認定哪一本 帳是真的,若確認是「僱傭關係」,就要追溯五年補稅。
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表示,勞委會此舉形同「棄守」,根本就是放縱企 業、規避雇主所應負擔的勞保責任,在長庚醫院事件中,勞政主管機關從上到下都顯得十分遲疑,表現還比不上楊志良署長有了部落格後,官員的一言一行,都必需被檢視他們的一致性
當初蘋果日報以台灣良心在頭版報導時,筆者對於很多人大力的讚揚非常不解,因為署長新官上任時說要討回北市健保費根本沒有實現。結果3月的時候說要請辭,還說台灣頻繁選舉、禍國殃民。
http://oldxeng.blogspot.com/2010/03/blog-post_10.html
若請辭真的說到做到,我們會欽佩他。事實證明署長說的一件都沒做到過…
不論說話有沒有誠信,這種手段,讓人想到鄭文堂所導的眼淚,是一部好看的電影,當然還比不上海角七號這種大作。
裡面講到的刑求,對比於降級為醫學中心這種手段,可以說是如出一轍。這時要送一句總統的話給署長「別在刑求時抽菸」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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